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一部陶瓷面磚防滑性試驗法CNS 3299-12不足以應付防滑檢驗需求

德國的斜坡測試法DIN 51130(穿鞋)DIN 51097(赤腳),是目前世界上最被廣泛認可檢測地磚防滑性的標準之一,它是真人在斜坡上實際操作,運用斜坡物理原理tanθ檢測出摩擦係數的級數,沒有複雜儀器能量轉換失真的疑慮,可靠度高。但這種儀器適合實驗室檢測廠商送審地磚防滑性檢測,無法攜帶到現場勘查,因此需要可攜式儀器搭配補強現場勘查能力之不足。澳洲跟紐西蘭在AS/NZS 4586:2004 (規範新造行人行走材料) 採用了德國斜坡測試法跟英式擺錘做為檢測儀器;而AS/NZS 4663:2004(規範既有鋪設行人行走材料) 採用了英式擺錘做為檢測儀器。這兩種檢測防滑性的儀器都有標準可遵循,依此設立的法規標準可靠度高,檢測數據有國際公信力,檢測數據與國際接軌廠商送審意願高。

舉一個例子就知道可攜式儀器防滑法規標準的重要性,在一個場所發生滑倒糾紛,實驗室等級的儀器根本派不上用場,唯有具有法規公信力的可攜式檢驗儀器可以在事故現場檢測出所需數據,做為法官衡量事故責任的依據。很難想像只通過實驗室等級的儀器防滑法規後,每一個事故發生後要將事故現場地磚敲下來送實驗室檢測才有辦法釐清事故責任可能發生的民怨及爭議有多大。

經濟部標檢局所頒布的陶瓷面磚防滑性試驗法CNS 3299-12採用的檢驗機器體積龐大,也面臨相同的情況,無法應付實際現場勘查檢驗之所需。澳洲跟紐西蘭的做法值的我們的借鏡。國內應用英式擺錘的標準CNS1333CNS4342CNS4343主要做為規範道路標線的檢測而不是規範行人行走地坪的標準,相同的儀器要增加行人行走地坪的標準並不難。缺少可攜式防滑測試儀器的輔助,防滑試驗法檢測能力走不出實驗室,這樣的防滑標準或未來的防滑法規只能算做半套不夠完善。

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

食品安全與建築地坪安全的管理機制

消費意識覺醒的年代,消費者絕對無法接受消費通路販售可能危害健康的食品而成為無辜的受害者。大陸2008年發生的乳製品添加三聚氰胺的事件,到現在出國旅遊的陸客最喜歡的返鄉伴手禮--罐裝奶粉還在持續,台灣2011年發生的起雲劑添加工業用塑化劑的塑化劑風暴,2013年發生的澱粉添加工業用原料順丁烯二酸事件,這些事件都重創該類產品形象讓消費者失去信心,受害者除了消費者之外也包含許多知名的食品大廠及負責監督管理的政府形象,這種全民都可能成為受害者的狀況下,社會集體不安全感程度高輿論壓力大,除了消費通路要負起把關的責任之外政府也認知到食品安全唯有從源頭管理才可能落實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責任。這類食品安全事件中健康受到危害的消費者基本上以退貨申訴的案件居多,反而是企業形象受損、經濟利益受到傷害的大企業有法律追訴的行動。當食品大廠也成為受害者的時候,我們的食品安全從源頭管理的立法模式就變成全民共識天經地義的事情。

滑倒案件總是零星發生在不同時間,社會集體不安全感的程度較低,但滑倒受傷或致死的比率高。這些滑倒案件如果是發生在政府單位、工作場所或是商業場所幾乎都會有法律求償的問題,被求償的對象就是政府單位、工作場所或商業場所的負責人也就是法律上業主的角色。滑倒受傷或致死案件只要受害者提起告訴,業主幾乎都難逃賠償的責任。而法官幾乎都是採責任比例的模式來判決,就是業主佔多少成的過失責任,受害者佔多少成的過失責任的模式來判決,而這些過失責任的比例分配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採用事故現場地坪摩擦係數報告做為輔佐證據的案例。為什麼會這樣?答案是法官沒有地坪摩擦係數法規標準可引用。滑倒案件的受害者是個人不是大企業,個人對立法方向的影響力有限。滑倒案件的被告是業主不是負責建造的建築業者,法律責任追不到源頭。想推動地坪摩擦係數標準這種不符建築業利益的法規在立法院過關,想想就好。


一個是食品安全一個是建築地坪安全;食品安全政府馬上就知道要建立從源頭管理的機制,而可以讓政府從源頭管理建築地坪安全的摩擦係數標準法規為什麼沒辦法立法?公民社會怎麼能夠接受負監督管理責任的政府採行兩套不同標準的管理模式來對待食品安全與建築地坪安全?